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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启东市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的通知

2017-05-04 来源:网络

启东市教育局文件启教发【2017】4号关于成立启东市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的通知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

 

启东市教育局文件

     

启教发【20174

                                                                     

关于成立启东市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的通知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启东市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长学校总校组织领导

  长:

赵凯旋

副校长:

施洪飞  潘卫斌(常务)  陆海峰  汤健辉

倪玮蔚  朱圣辉  王安平 

校务委员会成员:

李成飞  陆云辉  焦长宝  施忠俭  赵晓欢 

陈卫东  姚宝忠  方凯成  王建东  陆向东 

张文慧  陆卫星  王晓东  袁炳飞     

周习平  陆剑明  胡春美  杨祖平

家长学校总校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李成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剑明、胡春美、杨祖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家长学校总校讲师团成员:

袁炳飞(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

  蔚(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

陆剑明(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胡春美(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刘爱东(教育局宣传科)

黄晓军(启东市第一中学)

徐春娟(启东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徐旺梅(启东市少年宫)

  婕(启东市东安中学)

郭世卫(启东市紫薇小学)

苏培新(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退教协分会长)

顾大荣(启东中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施玉如( 汇龙镇教育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讲师团每年结合《家长必读》内容到基层向家长学校教师或家长宣讲不少于10场。

二、家长学校总校校务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主要职责  

家长学校总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是宣传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评价考核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职能部门。

家长学校总校校务委员会由总校校长室和局办公室、基教科、人事科、财审科、督导科、局关工委以及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服务中心、教育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总校校长室:制定《家长学校总校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根据全市教育发展的五年规划,制定《家长学校总校五年规划》并逐年实施。每学年召开校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会议,研究、制订各学年度家长学校总校的工作任务、目标。

局办公室:做好与家长学校工作有关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基教科:协助校长做好家长学校总校的各项工作,担当家长学校工作的一线组织实施责任。

人事科:制订在职教师兼职家长学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相关政策。负责家长学校的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家长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财审科:负责家长学校总校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等后勤保障工作。

督导科:每年对家长学校工作组织一次专项督导调研。

局关工委:关工委网站上设家长学校专栏,组织发动广大离退休老教师主动参与家长学校工作,并协助落实讲师团成员每学年的讲课计划。

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对家长学校的教学指导工作,定期开展优秀教案和优秀课的评选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各基层学校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定期组织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或学生家长《家长必读》读书征文评选活动。

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为全市各家长学校提供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平台。

教育工会:重点做好对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办学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家长学校总校校长室工作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三、家长学校总校工作机制

1.家长学校总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规划制定、校务管理、教学指导、资源开发、检查考核等工作,常务副校长负责总校日常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上述职责。

2.根据“教育局主管、学校主办、关工委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做实主管,提升主办,配合参与,打造品牌。各家长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课程化、常态化、特色化”的标准,定期开展教学指导和科研活动,强化管理、提升质量、逐步推进、形成特色。

3.各组成部门分别结合各自科室职能要求,把家长学校总校工作逐步纳入其业务管辖范畴,并纳入局考核内容。

四、家长学校总校管理措施

1.制定教学计划:每学年在总校校长室具体组织指导下,制定《启东市家长学校课时计划》并认真执行。

2.规范教学内容及教材: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纲,以省编《家长必读》为母本,以校本教材为补充,根据校情确定不同年级段教学内容。

3.师资培训: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各家长学校专兼职骨干教师进行分期轮训,原则上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具体由人事科按培训计划组织进行。

4.教学评价:每学年对家长学校进行一次调研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教学检查,年终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

5.表彰奖励:定期对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效果显著的家长学校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家长学校总校经费保障

家长学校总校所需专项工作经费,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须在20173月底前对本校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做一次规范化的调整和完善,并进一步明确本校家长学校的工作职责,扎实规范开展好家长学校相关工作。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启东市教育局

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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